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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,增值税又又又变了!6%→免税!6月30日前,集中退还!

梅松讲税 税务大讲堂 2024-04-11



刚刚,增值税又又又变了!税务总局发文明确:2022年6月30日前,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!更重磅的是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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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,又变了!税务局紧急通知!

6月30日前,集中退还!




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
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 


  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,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: 


  一、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,将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,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)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“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,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”调整为“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,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”。2022年6月30日前,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。 


  二、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充分认识实施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重要意义,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、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)和本公告有关要求,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,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,加大帮扶力度,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。同时,严密防范退税风险,严厉打击骗税行为,确保留抵退税退得快、退得准、退得稳、退得好。 


  特此公告。  

  财政部  税务总局

2022年5月17日


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全面讲解,大家可以看查看:

大家好,我叫留抵退税!今天起,这是我最新最全的风险点和操作指南!



2

6%→免税,3%→免税!

全了!2022年增值税优惠!



1、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


2、4月1日起,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,免征增值税!


3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


注: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以下7种



政策依据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


4、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


政策依据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


5、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。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。


政策依据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


6、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!

重点:


其中,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规定,对“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,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”调整为“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,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”。


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,“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,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”调整为“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,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”。


7、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,缓缴增值税



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,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,继续延长六个月


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、第二季度部分税费,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



3

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!

会计不知道,没法干活!


1、增值税科目的设置

2、增值税免税的会计处理

3、小规模3%→免税

借:银行存款   

贷:主营业务收入 


4、对困难行业免征增值税


如: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对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


会计处理如下:

5、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

6、增值税加计抵减

7、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

8、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


注: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。梅松讲税,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,服务内容包括:文章、课程、图片、图书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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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、财务第一教室,税务大讲堂,梅松讲税,税台,财务经理人,税务师整理发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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